洛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3年第2 号
洛阳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洛阳市审计局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对洛阳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市司法局收入合计3779.2万元,其中:财政性结转资金43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4.32万元;2022年度支出合计 3779.2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23.72万元,教育支出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2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能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主动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开展,基本能够执行预算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但审计发现:市司法局存在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需要加以整改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本级)公开数据不准确
(1)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公开数据有误,与预算公开06表数据不一致。
原预算公开数据: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36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1.28万元,占90.44%;公用经费支出226.24万元,占9.56%。
实际应公开数据: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44.28万元,占91.53%;公用经费支出226.24万元,占8.47%。
(2)市司法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公开数据有误,与预算公开08表数据不一致。
原预算公开数据: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实际应公开数据: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0万元。
(3)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公开数据有误,与预算公开06表数据不一致。
原预算公开数据: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86.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0.15万元,占91.09%;公用经费支出16.65万元,占8.91%。
实际应公开数据: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86.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9.85万元,占90.93%;公用经费支出16.95万元,占9.07%。
上述问题,市司法局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
(二)财政收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3.89万元
截至2023年4月底,市司法局其他应收款共有3笔往来业务,账龄均达到20年以上,属于单位往来对外借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等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1)市政法委于1996年2月借款5万元,借款偿还期限为3个月。
(2)市司法局1996年总账第19页其他应收款科目显示:电机厂借款3万元,该笔款项为1995年以前结转项目。
(3)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2笔共计5.89万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11月划转执行款1.17万元,剩余4.72万元为1995年以前结转项目。
2.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涉及金额35.29万元
市司法局2022年出台了《洛阳市司法局财务政策若干规定》(洛市司〔2022〕31号)。规定要求一次性或者单项工作综合支出5万元以上的,科室必须报请主管局长申请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审计发现,2022年市司法局在购置复印机,支付律师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培训费等方面共计支出5笔,单笔均超过5万元,存在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的问题,涉及金额35.29万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25.43万元
审计发现,市司法局2022年共计18笔报销业务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25.43万元。主要存在无审批手续及发放明细等问题。
4.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4.53万元
2019年1月,原市法制办因政府机构改革并入市司法局,其账面固定资产净值14.5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91.82万元,已提折旧77.28万元)全部划拨至市司法局。
审计发现,截至2023年4月底,市司法局尚未办理划拨资产的合并和入账手续。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本级)公开数据不准确问题,市司法局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市司法局梳理上述款项,制定方案并及时清理;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问题,要求司法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单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要求司法局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对所有报销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加强财务报销流程规范管理;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司法局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审计局建议:市司法局应认真编制财务预决算并精准公开;严格落实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预算(本级)公开数据不准确问题,市司法局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市司法局通过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按照有关处置程序整改完毕;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问题,市司法局党组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市司法局已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已整改完毕;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市司法局已于9月底完成原法制办与市司法局资产的合并和入账手续。
具体整改结果由洛阳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