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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30 15:17:43 来源: 访问量: 19415

按照《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超出预期的困难挑战,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救灾三场硬仗。从审计情况看,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财政政策落实有力。管好用好各级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1亿元,全年支出进度超90%;水利、公路、城乡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投资56亿元,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本级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项目461个8.5亿元,节约资金用于基层“三保”、衔接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

民生保障不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76.9%,其中教育支出10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3亿元、社保和就业支出78亿元。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化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措施,不断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在我市具体落地。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方式监督市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加强。一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021年35家执收单位已开缴款通知应征未征非税收入,如洛阳兴东置业等8家公司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体制未理顺,近年来一直未上缴相关收入。二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不严格。市住建局、城管局等3家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长期结存未及时支付或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2.部分预算资金使用随意性还较大。一是年初预算不细化。市本级年初预算中有5.86亿元预留在市财政,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5%。二是超范围安排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从该项资金中安排党校新校区一期建设1.5亿元、平乐正骨教育基地2.32亿元、市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支出1863万元。三是预算调剂较为频繁。2021年市财政部门共办理跨类级科目预算调剂事项447个,涉及资金2.6亿元。

3.部分预算项目保障精准度不高。一是部分项目安排不精准,预算执行率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家预算单位7个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结余资金4900万元;市金融局等4家预算单位的6个项目当年支付为零,涉及金额7048.27万元。二是专项债谋划不科学,部分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县区财政运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洛宁、栾川、洛龙3个县区的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县区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抽审,发现的问题:

1.财政收入质量还不高。14个县区收入277.64亿元,平均税占比63.58%;税收中主税种增值税57.74亿元、企业所得税12.7亿元,仅占税收的39.9%。

2.县区支出挂账规模较大。14个县区财政部门将以前年度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和经费支出作为暂付款反映,造成财政决算报表不实。

3.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教育系统超范围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违规支付学校工作人员工资560万元,违规列支以前年度校舍维护欠款26.12万元。二是民政、残联等单位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把关不严,违规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工程款、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费等214.64万元,23名特困供养人员违规领取重度残疾补贴。

此外还发现县区地方债务管理中存在问题,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安排部分项目未形成支出。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2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结合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抽审有关部门重点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较慢。49家预算单位的121个项目推进较慢,当年未形成实际支付,涉及资金1.17亿元。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的小浪底南岸灌区项目,1.12亿元闲置超2年。

2.个别单位支出不合规。一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家预算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多报出差补助17.01万元。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等6家预算单位挤占项目经费或二级机构经费,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管理费用128.68万元。

3.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一是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等6家预算单位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落实集中采购。二是市住建局等5家预算单位违反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违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市中心医院等4家单位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4.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抽查发现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不科学、财政审核不到位现象还比较普遍,如9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明确性较差,市住建局的21个自评项目均未设置质量指标。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可靠性差。对2021年度评价的30个重点项目审查发现,城市区环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等6个项目的单位自评质量不高,与第三方评价得分差异较大,个别项目差异达27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三大改造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制造业“三大改造”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点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年度计划投资未完成。二是部分高成长性企业投向“三大改造”项目频次少。2021年确定的122家高成长性企业,有42家未列入当年“三大改造” 重点项目库,32家两年均未列入“三大改造”项目库。三是财政奖补资金落实还存在申报把关不严、拨付不到位及违规拨付的问题。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新安、栾川等7个县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个县区新“一卡通”发放工作整体推进缓慢,导致“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少、发放资金占比低。二是7个县区应发放未发放45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三是不符合条件的1205人违规享受7项补贴275.77万元。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008年12月至2022年3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5个县区(含伊滨)均未执行省、市新修订的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未按照新规定标准将2019年6月之后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二是13个县区无法准确掌握2008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应保障被征地农民总人数。三是8个县区未足额预存已获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3个县区未及时发放社保补贴。

)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对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工业园区专项监测未按要求开展建设。二是5个产业集聚区空气监测站点停运闲置,成为监督盲区;7个县区的部分乡镇监测站点运维管理不到位,导致监测中断、上传数据质量差。三是市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走航监测设备暨专家团队服务项目存在招标评审不合规、超预算控制价定标、先验收后补合同变更手续、合同变更后未相应调整运维费用等问题。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轨道1、2号线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施工单位违法分包。中铁十六局等承建单位将部分主体结构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给6家建筑公司。二是监理履职尽责不到位,还存在部分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兼职任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完整、主要材料报验进场批复审批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

2.小浪底南岸灌区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截至2021年8月,仅完成计划投资的57.4%。

3.前坪水库移民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移民安置工作中还存在生产安置用地整理工作滞后、滞留移民土地补偿费和社保费、多付移民安置资金、补偿款支付方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边审边改”的原则,督促调整生产用地1565亩、拨付土地补偿费1.23亿元、补缴被征地农民社保费2605万元、追回多付资金153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投融资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风险审计情况

对全市80家国有投融资企业(合并口径)及下属企业2019年至2021年9月资产质量和运营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国有投融资公司近几年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资产质量不高,企业债务负担加重,企业运营风险控制不到位造成损失等方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已安排专题整改。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房屋资产权属登记滞后,易产生产权纠纷。市体育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家单位与企业共建的房屋产权不清晰。二是部分资产闲置或出租收益未收缴。如原体委综合楼等房产闲置未使用,市体育中心未收取新区部分场馆委托经营费用135万元。

五、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纪事项36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5件、移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11件,涉及57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基层民生领域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有关部门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纪事项进行查处后,已处理处分27人。

六、审计建议

(一)加快政策落地,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的关键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基本民生、产业发展、城市提质和乡村振兴;加大对风口产业的引导投入,保持财政支出的适当强度,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一揽子惠企政策,加大退、免、减、缓扶持力度。

(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法定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从源头上遏制奢侈浪费现象和财政风险产生;压实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加快解决民生保障和改善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有计划地解决市及县区两级财政暂付款问题。

(三)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大专项债的争取力度,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持续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市与县区财力长效保障机制;落实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效。

(四)强化底线思维,主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突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机构、平台公司、政府债务等方面交织形成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推动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更加注重投资项目的市场化运营、法治化监管;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