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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2-12-30 17:25:26 来源: 访问量: 17578

洛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2 年第10

 

 

洛阳市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洛阳市审计局对洛阳市2020年至2022年8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洛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184374.24万元,其中,中央省、市财政分别安排140295万元、36389万元、7690.24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76.09%、19.74%、4.17%;同期支出235590.04万元。

(二)困难群众保障人数。

截至2022年8月底,洛阳市实有城乡低保对象183261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9008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64253人;实有城乡特困人员(9月)25570人,其中集中供养4909人、分散供养20661人;实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04人,其中集中养育373人、散居养育2031人。

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洛阳市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9月)24615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83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620人次、站外救助563人次。

(三)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2022年8月,洛阳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640元/人·月和42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832元/人·月和546元/人·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水平为集中养育1450元/人·月、散居养育105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水平均为60元/人·月。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洛阳市民政局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兜底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较好的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的目标,服务低保和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但此次审计也发现,洛阳市民政局在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救助职责履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存在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94.85万元;截留救助补助资金14.11万元;滞留救助补助资金4.62万元;未及时收回救助补助资金17.93万元。

(二)部分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多支付护理费13.39万元;内控制度不完善,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岗位未分离。

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未落实一人一档等管理要求;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站未得到有效安置;未落实消防安全要求;部分护理人员缺乏专业护理资格。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洛阳市民政局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洛阳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