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洛阳市审计局对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建投公司”)2016至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区建投公司基本情况
新区建投公司是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0年6月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示范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1.21亿元,其中示范区管委会货币出资19.8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3.59%,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总额1.36亿元,占比6.41%。截止2018年12月底,共有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55家,其中,二级子公司23家(全资11家,控股1家,参股11家),三级子公司32家(全资19家,控股2家,参股11家)。公司现有员工319人,其中集团本部94人。集团公司内部下设9个部门,分别为党群工作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融资部、投资发展部、综合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审核部、风控法务部、审计监察部。
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发展定位的意见》(洛政〔2017〕26号)文件,新区建投公司功能定位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投融资运营主体。以示范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居民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对示范区发展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建设、招商项目的融资与服务为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投融资运营平台。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示范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的资金筹措、审核、管理、支付;工程项目管理与审核、工程技术咨询及招投标代理;空间广告资源、地下共同管沟等经营性资产的购置、运营和管理;生态农业、健康养老等产业项目的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及项目孵化,园区建设及运营;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万安山区域的联动开发、建设与运营;类金融业务,PPP项目资金策划、对接、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及运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区建投公司在2016至2018年期间围绕洛阳市政府对其的功能定位,作为示范区建设投融资运营主体,对示范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居民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的融资与服务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该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财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该公司在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予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股东权益未及时予以确认
新区建投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拨付三级子公司中科龙网公司1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示范区管委会〔2017〕54号会议纪要显示,由示范区牵头,新区建投公司协调中科院计算所对等增资,增加其占股比例。经查,中科龙网公司收到此款后,将此款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未增加其实收资本,工商未变更股权结构
2.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1)无合规发票列支费用13.36万元
①二级子公司洛阳久事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1号、5月10号、6月6号凭证、2018年3月17号凭证,现金支付专家评审费1.55万元,无发票。
②二级子公司源会公司2018年1月18、19、20、21、22、23、24、25、26号凭证,该单位在“管理费用-搭建费”科目中列支2017年首届动漫展、2017年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搭建费支出9笔合计11.81万元,未依据对方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仅以收据入账。
(2)资金支付不规范3.58万元
新区建投公司支付专家评审费、讲课培训费等未直接支付对方银行卡,未附收款证明资料,合计金额3.58万元。
(3)多开无特定用途的银行账户
①二级子公司市建投公司在浦发银行洛阳分行开设银行账户1个,三级子公司洛阳市建投管网管理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洛阳分行开设银行账户1个,三级子公司洛阳啤酒厂在洛阳交行开设银行账户1个,这3个银行账户常年未发生经济业务,无特定用途
②截至2018年底,二级子公司万安山建设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无特定用途的账户共计7个,闲置时间均为半年以上,账户余额408.28万元。其中:万安山建设公司3个,余额6.06万元;洛阳万安山园林有限公司1个,余额0.07万元;洛阳万安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余额401.69万元;洛阳万安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个,余额0.46万元。
③截至2018年底,新区建设公司存在无特定用途的银行账户3个,其中1个账户闲置了3年,账户余额均为0元;2个账户无特定用途。
3.内控制度设置不健全,管理、执行不到位
(1)合同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二级子公司源会公司主要业务为广告设施服务、展会场地租赁、展会搭建收入、房屋租赁等。经查,该单位业务合同仅按照合同签订日期排序进行胶装,未签订制式合同,未对合同进行编号管理,故对全年发生业务量无法控制,进而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核算无法进行准确核实。
(2)备用金制度不健全
新区建投公司备用金制度不健全,如无借支用途和时间,无借支期限,无最高限额等方面规定。如2016年4月73号和 2017年7月25号凭证显示2016年4月职工借款12000元,于2017年7月31日归还。2017年1月67号和2017年9月2号凭证显示职工2017年1月借款1000元,在2017年9月才被使用,备用金被长期无偿借用。
四、审计建议
建议新区建投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借出款项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进一步加大内部管控力度,促进企业正常运行,确保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到位,加强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