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审计科研 >审计公告

洛阳市审计局关于关林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征迁补偿及安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0-12-22 11:55:48 来源: 访问量: 21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洛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43日至2020612日,对洛龙区人民政府关林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征迁补偿及安置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征迁进展情况、征迁安置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部分征迁补偿评估报告进行了抽查。洛龙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洛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关林市场基本情况

关林市场起源于关林庙会,始于明朝万历年间。初时,仅为关林庙会,部分群众在关林庙门前区域及周边空地集会,经营布匹、农具、粮食、蔬菜、牲畜等,是一个周期性的乡村集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因关林地区交通便利、社会思想活跃,关林庙会从关林庙门口及附近区域向关林街外延。1989年,原关林镇政府征用洛龙路以东皂角树村、二郎庙村、关林村三个村共108亩土地建设了关林商贸城,内设固定营业房650套、摊位2000余个;周边皂角树村、二郎庙村、练庄村以及一运公司等纷纷围绕关林商贸城在各自地块内兴建市场。2001年,关林商贸城及周边已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14个,营业摊点7550余个,年商品成交额90亿元,新华社曾对关林市场做了题为《中国洛阳关林市场承东启西》的正面报道。2006年起,在早期的关林商贸城基础上,先后建设了福拉多建材城、潘拉多数码广场、宝龙批发中心、南方服装城等一批大型室内专业市场。

截至2010年底,关林市场区域有各专业市场30余个,仅龙门大道以西区域(关林路西市场)占地就达600多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涉及皂角树、练庄、二郎庙三个村,主要分布有五金机电市场、灯具市场等专业市场10个,商户约5000余户,就业人员2万余人。之后,关林市场趋于成熟稳定,并保持了现有规模。

(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项目情况

根据2019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关林路西市场(关林皂角树市场)疏解外迁、关林步行街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洛龙区接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后,立即进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启动了关林路西市场疏解外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关林步行街改造提升(关林路西市场)项目征迁范围为龙门大道以西、关林路以北、定鼎门街以东、开元大道以南区域,除宝龙三期开发项目外,涉及关林街道、太康东路街道的练庄、皂角树、二郎庙三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653亩,建筑物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涉及商户5000余户。20194月该项目征迁以翠云路打通起步,同年8月全面启动,截止20203月,除展览路以北的福拉多商场和潘拉多西楼外,其余已全部拆除。

(三)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洛龙区人民政府估算,关林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预估征迁面积50万平方米,预估征迁资金16.1亿元,截止审计日洛龙区财政局已收到市财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下拨关林街道办事处5.4亿元,下拨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4.6亿元。

截止20203月底关林办及太康办收到征迁资金10亿元,利息收入19.88万元;累计支出9.76亿元;结余2041.06万元。其中关林办支出征迁补偿费51714.61万元,如皂角树村39800万元、练庄村8407.93万元、个人商户3506.68万元;支出工程措施费200.59万元;支出评估费等97.82万元。

太康办支出征迁补偿费31560.84万元;支出商户装修搬迁奖励费7590.36万元;支出二郎庙村委会及其下属八个村民组村集体收益保障金 6453.59万元;支出手续费等0.21万元。

(四)征迁安置情况

经相关单位统计,本次征迁的路西市场主要涉及3个村,10个专业市场。其中皂角树村专业市场占地367.6亩,建筑面积19.73万平方米,商户2000余户,集体年收入2898.56万元;连庄市场占地约90亩,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集体年收入1691万元;二郎庙村路西市场占地203.6亩,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集体年收益约6171.4万元。根据洛阳市商务局2019年中心城区批发市场疏解外迁工作路线图显示,关林路西市场将疏解外迁至伊川县华晟物流园、伊滨区华耀关林市场,截止20204月,上述两地均未建成,无法正常承接关林路西市场。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洛龙区关林路西市场征迁项目,从开始到基本结束不到四个月,征迁工作准备充分,执行有序,高标准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时,洛龙区有效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改变了原来缺乏统一规划,配套设施不全,土地利用效益低的局面;一方面,彻底改善了之前关林路西市场区域发展无序、交通拥挤、环境嘈杂的状况,为市民提供了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美化了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丰富了附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区域城市文化品位与内在气质;另一方面,引进国内知名开发运行企业建设关林步行街和五星级酒店,打造具豫西地区具有洛阳文化特色的高端商业步行街,将优化商贸产业布局,引领全区乃至全市传统商贸商业转型升级,提高中心城区商贸产业辐射力和影响力,助力洛阳打造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是在征迁方案制定上、征迁补偿金额认定上以及征迁资金管理上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征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评估报告严重逾期、变更随意,严重影响征迁补偿时效性、严肃性。

2019116日太康办同洛阳敬业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2019823日关林办同明鉴评估师事务所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2019827日太康办同明鉴评估师事务所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合同均要求评估公司应于办事处提供完成所需资料后三个月内出具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20520日,征迁及赔偿工作已基本结束,应出具4000多份评估报告,实际仅出具13份正式评估报告,且在审计过程中同一评估主体被审计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多份不同评估金额的(非正式版)评估报告。

违反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乙方应该按照合同书约定的时间按时完成评估业务,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应于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后30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按照约定的份数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责令洛龙区政府加强合同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出具评估报告,做好征迁安置工作。

(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挪用债券资金138.21万元。

1)自2019102020年6,太康办挪用债券专项资金96.47万元用作其他支出。其中,支付征迁现场监控设备费10.48万元,指挥部装修费3.95万元,指挥部办公费4.79万元,机械租赁费30.56万元,垃圾清运费25.54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1.15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22019年12月至20206月,关林办将收到的债券专项资金41.74万元用作其他支出。其中支付喷淋设备27.77万元,征迁环保用水费12.28万元,防尘布费用1.69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上述1-2违反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第八条关于(一)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二)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仅限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三)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的规定需要偿还的土地储备存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储备工作中发生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地价评估以及管护中围栏、围墙等建设等支出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责令洛龙区政府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杜绝挪用专项资金。

2.滞留专项债券利息收入21.37万元。

12019730日至1030日,洛阳市洛龙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共收到洛阳市财政局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期间共产生利息11.67万元,扣除债券跨行转款手续费后余11.65万元,截止20203月底未随债券专项资金下拨。

2201981日至1112日,洛阳市洛龙区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共收到洛阳市洛龙区非税收入管理局拨付专项资金10亿元,期间共产生利息6.82万元未随专项债券资金下拨。

32019826日至2020320日太康办在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财政所(尾号1201账户)滞留债券专项资金1680万元,利息收入约为2.9万元,未转入专户核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责令洛龙区政府尽快将专项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下拨到办事处专项账户中

3.资金监管不到位,专户开立不及时。

201987日关林办收到第一笔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同年821日,关林办才在兴业银行开立专户,直至同年1121日关林办才将全部专项资金转入专户;截止20203月太康办仍在使用太康东路财政所账户收支债券专项资金。 

违反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的规定。

责令洛龙区政府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征迁补偿规定,不扩大补偿范围,不提高补偿标准。在制定征地征迁政策时必须把日后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考虑周全,做到政策既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又适应本地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的适应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二)制定严格的征迁工作程序,加强责任制,做到征地征迁过程透明和程序公正、公开。征地征迁工作过程中,应自始自终掌握统一的尺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进行征迁和补偿,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杜绝人为因素,擅自改变补偿标准,增加征迁成本。

(三)加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结合项目进度,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同时,从制度上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与跟踪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挤占挪用

(四)加强服务类及货物类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对应公开招标的采购行为,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本报告洛阳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洛龙区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请洛龙区人民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洛阳市审计局。洛阳市审计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